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需要《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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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们只听说有很多中国企业跑到海外注册和上市。可是最近,却有一家名叫益海嘉里的新加坡公司千方百计地想在中国上市,特别是在国内A股上市。据称,早在2009年,益海嘉里就已经启动了赴港上市的计划,并在当年7月递交了申请。但两年过去,其在中国上市的目标依然遥遥无期。咋看这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那么这个益海嘉里是谁?如果我跟你说“金龙鱼”正是其旗下品牌,而且全球四大粮商之一的ADM是它的大股东,那么你也许会恍然大悟了。益海嘉里希望在国内上市并不是出于融资的目的,而是在于上市之后,益海嘉里便能变身成为一家地地道道的国内企业,摆脱掉“外资”的称号和限制,也摆脱国内民众对其“操纵粮油价格”的口诛笔伐。
经济学家郎咸平在《新帝国主义在中国》一书中写到,全球四大粮商(ADM、邦基、嘉吉和路易达孚)垄断了世界粮食交易量的80%,并且正在通过金融和货币战争摧毁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粮食体系,在全球范围内构筑一个战略性布局。其结果是,将来炒蛋的油都得由华尔街来定价。
据报道,去年年底,面对不断高涨的粮油价格,国家发改委曾经率先约见了四家食用油龙头企业,要求四家企业的小包装食用油4个月内不涨价。益海嘉里是被“打招呼”的唯一一家外资企业。但是此种方式能否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特别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很值得怀疑的。一方面,商品的价值并不是单独由价格来体现,垄断企业完全可以通过降低质量和服务的方式实现不涨价要求;另一方面,维护一国粮食安全需要构筑标准化、程序化的法律体系,绝非“打招呼”的方式即可奏效。
可喜的是,今年3月7日,商务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发布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对国家安全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外资并购,商务部可终止当事人的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措施消除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另一方面,对于国际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还需《反垄断法》的日常实施。因为,利用产业政策扶持或打压特定行业或企业,或者通过“打招呼”等方式影响企业行为的做法,都只能是暂时性的权宜之计,长期实行反而会扭曲市场结构,不利于执法的透明和公正。只有借助于竞争政策的有效实施,包括放开市场准入(特别是对民营资本的准入)、严格实施竞争法(打击垄断行为),才能够有效打击垄断,并从根本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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