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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需要《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

2011年3月24日 应品广 没有评论
长期以来,我们只听说有很多中国企业跑到海外注册和上市。可是最近,却有一家名叫益海嘉里的新加坡公司千方百计地想在中国上市,特别是在国内A股上市。据称,早在2009年,益海嘉里就已经启动了赴港上市的计划,并在当年7月递交了申请。但两年过去,其在中国上市的目标依然遥遥无期。咋看这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那么这个益海嘉里是谁?如果我跟你说“金龙鱼”正是其旗下品牌,而且全球四大粮商之一的ADM是它的大股东,那么你也许会恍然大悟了。益海嘉里希望在国内上市并不是出于融资的目的,而是在于上市之后,益海嘉里便能变身成为一家地地道道的国内企业,摆脱掉外资的称号和限制,也摆脱国内民众对其操纵粮油价格的口诛笔伐。
经济学家郎咸平在《新帝国主义在中国》一书中写到,全球四大粮商(ADM、邦基、嘉吉和路易达孚)垄断了世界粮食交易量的80%,并且正在通过金融和货币战争摧毁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粮食体系,在全球范围内构筑一个战略性布局。其结果是,将来炒蛋的油都得由华尔街来定价。
据报道,去年年底,面对不断高涨的粮油价格,国家发改委曾经率先约见了四家食用油龙头企业,要求四家企业的小包装食用油4个月内不涨价。益海嘉里是被打招呼的唯一一家外资企业。但是此种方式能否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特别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很值得怀疑的。一方面,商品的价值并不是单独由价格来体现,垄断企业完全可以通过降低质量和服务的方式实现不涨价要求;另一方面,维护一国粮食安全需要构筑标准化、程序化的法律体系,绝非“打招呼”的方式即可奏效。
可喜的是,今年37日,商务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发布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对国家安全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外资并购,商务部可终止当事人的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措施消除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另一方面,对于国际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还需《反垄断法》的日常实施。因为,利用产业政策扶持或打压特定行业或企业,或者通过“打招呼”等方式影响企业行为的做法,都只能是暂时性的权宜之计,长期实行反而会扭曲市场结构,不利于执法的透明和公正。只有借助于竞争政策的有效实施,包括放开市场准入(特别是对民营资本的准入)、严格实施竞争法(打击垄断行为),才能够有效打击垄断,并从根本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工商反垄断第一案:意义和遗憾

2011年3月7日 应品广 没有评论

 

今年2月,连云港市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行业协会成立的混凝土委员及5家企业通过制定行业自律条款检查处罚规定等形式,公然实施垄断市场违法行为,被江苏省工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6481.21元、罚款730723.19元的处罚。
 
作为反垄断法于200881日实施后,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工商行政机关查处的反垄断第一案,该案所产生的法律和社会意义自不待言。自此,我国反垄断执法的三驾马车(商务部门、发改部门和工商部门)全部正式启动,伴随着第一案而来的第二案、第三案相信不久就会悉数呈现于公众面前。
 
然而,伴随着反垄断执法的不断深入,对于当前执法对象和执法力度的遗憾和隐忧,也不断跃然于媒体之上。
 
首先是,工商反垄断第一案并非源于工商总局层面的调查和处罚,而是在得到请示批复以后由江苏省工商局调查和处罚的案件。早期的广西部分地区米粉串通涨价案,发改委也是未主动介入,而是由南宁市和桂林市的价格执法机关依据《价格法》来处理。从地方到中央,看来尚需一段路程。
 
其次是,各大执法部门面对国有大型企业的垄断协议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兼并重组行为,尚无依据《反垄断法》加以规制的行动,使得公众对三大执法机关能否对政府主导或保护下的行政垄断和国企垄断开刀产生了疑问。如果不能对诸如电信、石油、电力、铁路等切身影响民众利益的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构成有效制约,反垄断法实施的效力自然大打折扣。
 

再次是,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否具备实施竞争推进和推广竞争文化的勇气和能力,将竞争的理念和文化渗透到各行各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和垄断部门当中,与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形成有效合力。

上述遗憾和隐忧,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恰恰是对执法机构的殷切希望。西方国家的反垄断历史已经有一百多年,而我国才刚刚开始。相信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执法经验的不断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广度和深度将会不断加强,执法体制也将会日趋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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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百度?几无可能。

2011年3月6日 应品广 没有评论

今年2月,互动百科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递交了针对百度的反垄断调查申请。3月,互动百科宣布已经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对百度的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从行政调查到司法诉讼,一时之间互动百科与百度之间有关竞争问题的争议成为了互联网领域的一大焦点。
这场争议起源于“互动百科”与百度推出的“百度百科”业务之间的竞争。“百度百科”和“互动百科”制作的“网络百科全书”,均以维基百科为原型,两者有诸多雷同之处,竞争也就不可避免。为此,互动百科的主张是:分拆百度。其核心内容为:对百度进行拆分,将搜索引擎单独运营,将百度其他产品独立运营,恢复相关领域市场有序竞争。
互动百科提出的理由主要有三点:(1)百度是中国最大搜索引擎,是一个内容分发渠道,但是百度同时又介入了内容制作。内容分发商和内容提供商,这两个角色互相矛盾,如不能加以明确并区隔,作为一个搜索公司,很难站在公正的角度处理问题。(2)百度正涉嫌利用它在搜索市场的垄断力量打击竞争对手。例如,“三呼反垄断”这个词汇,互动百科词条在谷歌、搜搜、搜狗和有道都是排名第一,百度在该词条创建的首日也将其排名第一,但此后却消失了。(3)1890年美国《谢尔曼法》颁布后的首个案例就是拆分美孚石油公司,最终这个全世界最大的石油集团企业被分成38个独立企业,各自成立董事会;1984年,AT&T公司由于被美国司法部提起反垄断指控,一分为八,保留原公司名称的AT&T只能经营长话业务,被肢解的七个小贝尔只能经营市话业务,并受政府的监督和管制。
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看,上述三大理由并不具有强大的说服力。第一,一体化经营已经是现代企业经营模式的典型形式,被公认为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好处,并且在互联网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内也普遍存在。百度同时作为内容分发商和内容提供商本身并不违法,如果由此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只需按照相应法律进行规制即可。第二,百度在相关市场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尚需分析,而且即便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也不是反垄断法打击的对象。反垄断法只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非市场支配地位本身。第三,以分拆的方式反垄断几乎只在反垄断历史的初期被采用。不仅因为分拆的难度太大,更因为反垄断本身也存在失误的可能性,而企业一旦被拆分,要回复拆分之前的状态已几无可能。分拆企业的方式已经不是国际主流做法,针对企业行为而非企业结构进行规制,才是当今国际反垄断领域的主流做法。
总而言之,尽管分拆企业仍然是反垄断法悬在垄断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是以分拆的方式对付百度,在目前我国的形势下几乎没有可能。这不仅是因为百度是否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尚需进行经济和法律分析,更因为互联网行业本身是竞争性相对较强的行业,百度面临的是国际性竞争,市场进入也并非想象中那么困难,对其进行分拆对我国当前的互联网行业来说很可能是一个巨大打击。
 
附互动百科情况:互动百科,原称互动维客,是由潘海东博士在2005年创建的商业中文百科网站,,隶属于互动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互动百科号称是全球最大中文百科。愿景是致力于建设全球最好、最全的全人工中文百科,与亿万网民共享百万在线百科知识库,成为最中立的知识载体是互动百科的始终追求。据了解,互动百科在2009年曾获得DCM 3000万美元风投,但成立六年来一直亏损运营。有关专家认为,通过发起诉讼等方式“扭亏为盈”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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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要竞争还是要垄断?

2011年3月4日 应品广 没有评论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一纸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对“非法”VoIP电话(网络电话)业务进行实名举报。而根据我国当前《电信法》和《电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目前属于“合法”经营网络电话业务的,仅只电信、联通等取得VoIP电话经营牌照的几家运营商。
尚不知社会各界对此呼吁的反应如何,不过除了那些“合法”的运营商及其利益相关者之外,估计任何享受过网络电话方便且低价(这是关键!)服务的人,都不会蠢到去举报为他们谋福利的“非法”网络电话经营者们。这些非法的网络电话经营者们给广大的人民群众带来了多大的好处?以全世界最受欢迎的网络电话服务商Skype为例,使用其网络电话服务从国内拨打美国或加拿大的固话或手机,每分钟只需一毛九;而如果拨打一般的IP电话,每分钟需要两块四。价格相差10多倍!
一方面是价格低廉服务方便引发的网络电话业务需求暴涨——据不完全统计显示,2009年国内网络电话用户数量已达1800万,而国际网络电话巨头Skype在中国的用户量已超过美国;另一方面,网络电话的普及和兴起也给原本坐收垄断利润的电信运营商们带来了巨大损失——据国外咨询机构 Juniper Research预测,到2015年,全球范围内的移动VoIP应用将给运营商造成50亿美元的 “损失”。两相权衡之下,工信部很自然地选择了维护自己“儿子们”的切身利益——依靠自身行政力量,维护“合法”电信运营商的垄断地位。
这不仅表明了,我国电信行业政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利益团体的游说和博弈行为直接影响了管制和执法部门的正常行为,而且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尚未形成,反垄断法面对行政力量支持的国有垄断性企业,仍然是实施乏力无从下手。
任何一个稍有理性的社会人都能够合理预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巨大的社会需求决定了网络电话必然是今后电信行业发展的一个方向,任何试图依靠围堵的方式阻碍社会进步洪流的手段都终将会被历史所淘汰。工信部与其将精力投入到对所谓“非法”电信服务商的围追堵截,还不如尽快转变下属运营商们依靠垄断资源获取超额利润的惯有伎俩,尝试放开牌照发放和市场竞争,及早回归于市场监管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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